第27章_野狗骨头_看看小说网

第92章野狗骨头

洪武的战力和修为相差的实在太大,十分醒目,很容易被人关注,因此这一段时间里即便他不断的换着地方狩魔,但关注他的人却越来越多,这让他感觉很不自在,总有一种隐忧。

出于好奇,小胖买了一本,打开里边的内容一看,小胖现这里面的东西还真是物有所值,在这本小册子的第一篇写着几个字“新生入学之――军训篇”,在“军训篇”里面,确确实实总结了很多有用的东西。

“哦。”几个年轻人连点头,各自抄起一些短棍之类的兵器,驾轻就熟的就扑了上去。

野狗骨头  只见王乐摇头道:“从内地到港岛,不一定非要从南粤过来,这次想要我命的人,没那么简单。”

洪武心中自语。

“全部给老子用标准蹲资蹲下,口缸饭盒全部顶在头上,不许掉下来,你们不是一条心么,今天不把喝酒的那几个给老子找出来,你们全部就这样给老子蹲着,蹲死了老子吃枪子儿坐牢随便!”

  司机小弟不知道王哥为什么来垃圾处理厂,而且也没看到他进去,更没看到他怎么出来。

野狗骨头  当然,王乐不排除有试炼队成员在他离开后跟着就出来了,同样是主动出击猎杀吸血鬼获取战功积分。

野狗骨头  毕竟接下来这块记录古法炼体之术的玉简,肯定是要经过黄胖子和郑歌的师长之手。

  但你丫非要放贱,拿自己的小命和眼前的这位杀星玩儿,能怪得了谁,当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从龙烈血有记忆以来,甚至刚开始会走路,龙捍便开始有计划的训练起他来。至于母亲的印象,在龙烈血脑里,那只是淡淡的一点在黑夜的天空里漂浮的萤光,龙烈血也曾看过母亲的照片,那是她和龙捍回到小沟村后去乡上领结婚证时照的,照片上的母亲,梳着一条长长的辫子,笑得很幸福,穿着一件印花的衬衣,因为相片是黑白的,等到龙烈血能够分辨这幅照片的意义的时候,龙烈血已分不清照片上的母亲,当时穿的那件花衬衣上花的颜色,每次在想到母亲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龙烈血就会想到蒲公英,想到那随着风到处飘荡的蒲公英。在龙烈血小的时候,他就不止一次,追逐着被风吹走的蒲公英,一个人在山里跑,淌过小溪,越过草地,穿过灌木从,爬上石头,冲下山坡……一直跑到他而最后的结果,都是蒲公英消逝在风中,而一个小孩,躺在地上,满身伤痕,筋疲力尽,想着母亲的的衬衣上蒲公英的花纹。而在照片上的龙捍,穿了一件绿色的军衣,没有领花,没有肩章,只是很普通很普通的一件,在那个时代,十个男人,有七个都穿那种绿衣服,但就是一件普通的衣服,穿在龙捍身上,却显出一股英武的气势。

小胖和天河三人马上一溜烟的跑了,这真的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三个人都掩饰不住心里的兴奋。龙烈血呢,他正在为任紫薇的事伤脑筋呢!这样的事,天河及小胖他们都清楚自己的性格,不喜欢出头,就让小胖他们去做吧,相信他们会做得很好的。

有着岁月气息的秘籍捧在手上都有一种浑厚沉凝的气息,洪武翻开《驭风行》,一个字一个字的看去,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就这样,当王乐从垃圾处理厂回到半山别墅庄园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的边上。

“哼,凭你们几个就想杀我?”中年男子袁剑宗冷哼了一声,撇了撇嘴,不削的看着对方。

“我没事,休息几天就好了。”洪武微微一笑,却没让林雪进屋,地板上现在还有一大滩血迹在哪儿,他可不想吓到雪儿。

一股神奇的吸力忽然自洪武身上爆出来,向四周扩散。

偌大的古城,为了宝物,随处都是杀戮,十分混乱。

洪武“看到”一缕缕元力自毛孔皮肤渗透到自己的血肉中,有金色的,也有青色的,蓝色的,红色的,黄色的,它们纠缠在一起,构成了一条五彩的光带。

龙烈血一直没怎么说话,中间这一路都是由小胖和马燕在聊着,一直等到了车门前,龙烈血才对马燕说了一声“谢谢!”。

“老大,东西都收拾好了,你看这堆东西怎么处理?”天河指着堆在宿舍地上的那厚厚的,整整齐齐堆起半人来高的书,那些书一半是教科书,一半是各科的辅导书和各种资料,四个人的东西加了起来,足足有一百多斤。

野狗骨头今天下午对葛明来说是一种折磨,今天是军训回来的第一天,葛明美滋滋的一觉睡到下午一点,起了床,和顾天扬约了一起吃了一顿全是荤菜的中午饭,本打算回宿舍接着再睡,一回宿舍,他就看到了坐在宿舍里隋云,他坐在龙烈血的那里,葛明记得自己出门是锁了门的,怎么一回来却有个陌生的男人坐在宿舍里?那个男人很随意的坐在龙烈血的椅子上,翻着一本龙烈血看的书,像一个沉浸在思考中的学者,很自然,就像那里原本就是他的地方。当时葛明的第一反应是自己走错了宿舍,在确定这就是自己的宿舍之后,就像所有主人面对着不告而入的客人一样,葛明有些气势汹汹的想质问那个男人是哪里来的。还没等他开口,那个男人微微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那个男人外表很斯文,眼睛如一块寒玉一样温润有光,但就是这一眼,却让葛明感觉被当头淋了一盆冰水,葛明的嘴巴动了动,没有出任何的声音。那个男人的声音也很特别,在他说话的时候,有一种金戈铁马的味道。

小胖仔细的揣摩着他老大脸上的表情,暗自咽了咽口水。

  当初进入成吉思汗地下陵寝,那也是在金忠信这种常年在盗墓行里打滚的摸金校尉牵头,才得以成功进入。野狗骨头

今天已经没有洪武他们什么事,也该走了!

野狗骨头洪武睁开眼睛,两道光芒自他眸子中一闪而逝,此刻他浑身气血充盈,仿佛有用不完的力气。

  “额!”黄胖子瞬间就无言以对,因为他打死也不敢去怀疑德高望重的吴南天。

这座大楼坐落在华夏武馆北面,较为偏远,但依然十分高大,足有数十层,伫立在地面上。

黄胖子大失所望的指着盒子里的神秘种子,并对王乐说道:“这玩意儿就是南天前辈给你的神秘种子?没有搞错吧?”

一声稚嫩的童音在会场响起,大家听得格外清晰,从时间上看,刚好就像给乡长配音一养,这神来的一笔让乡长到口的话又咽了回去,会场呢,安静了两秒钟,接着就是一阵哄堂大笑,无论在场的男女老少,大家都笑得前扑后仰抱着肚子打着滚捶着腰流着眼泪抹着鼻涕东倒西歪,乡长在台上脸色先变红,再变青,再由青变绿,由绿变蓝,最后完全是黑紫色了,中间他用话筒喊了两声,但是现根本没人理他,刘祝贵同志也在旁边帮着嗓子,但那都是嘴上抹石灰――白说。底下的人呢,大家笑得弯了腰,所以顺便就收了凳子,或三三两两,或成群结队,每个人就抱着自己家的小板凳回家去了。至于乡长最后想说句什么,这个问题根本没人关心。

将重力室重力系数提高到十二倍地球重力,洪武浑身猛然一震,弯腰,曲腿,他闷哼一声,身体力量全力爆,这才稳住没有直接跪下去。

  为此备受震撼的王乐,并没有继续去透视寻找那位长老吸血鬼提到的一滴烛龙鲜血。

就在那些学生吃不到油条的抱怨中,又有两个小贩卷着自己的东西满头大汗的跑了过去,他们一边跑一边回头看,神情紧张得不得了,龙烈血站在人行道旁,让开路,目送着他们跑了过去,爬上天桥,迅的消失了。

洪武就在他们不远处的密林中,湖泊边上有一段地是河滩,不长植物,而河滩外面则是茂密的树林,因此洪武在树林里能够看到他们,但他们却看不到隐藏在茂密树林中的洪武。

  “要是这世上真有烛龙的存在,那么同样贵为神兽的真龙也就存在了。”隐身的王乐默默在心中想道。

洪武睁开双眼,低声自语,他得到了一种飞刀绝技,名叫“绝命”!

  “因为这颗号称从上古时代遗留下来的神秘种子实在是太普通了,压根儿就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与众不同之处,随便都能弄到与它类似的种子。”

野狗骨头一头头七级兽兵在树林中游荡,一些可怕的飞禽魔兽则在树冠之上盘旋,准备捕捉猎物。

  此时王乐呵呵笑着又说道:“小弟能得到一件从上古时代遗留下来的东西,不管它有用没用,也算是一种缘分嘛。”野狗骨头

此人正是徐家老三徐正凡,他身材高大,长得十分俊朗,在他身后的老者则是徐家的一位老人,为徐正雄的二叔,已经年逾花甲,但一身修为却是深不可测,为徐家有数的高手。野狗骨头

“赌就赌,谁怕谁啊?你猜今晚放映的是什么?”

“原来你就是龙烈血啊?比我想象得瘦多了,也帅多了!”

  因为他拥有的破妄法眼异能,还有在武道上的突飞猛进,无一不是跟他身上的真龙纹身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人实在太多了,刘虎也不由得咋舌,他们根本就挤不进去,他只能抓住一个人了解情况,“兄弟,这里人怎么这么多?”

今夜,龙悍失眠了。

“我们这些人就是那些做了自由佣兵的人。”

“沈老,这对他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杨宗忽然一笑,“如此全身心的去修炼秘术,压榨自身的潜力,其实在无形中已经让他的潜能得到了激。”

“怎么,你们不是要来嚣张一下吗?我李伟华今天告诉你们,”李伟华把扁担往地上一杵,双目圆睁,怒喝道:“今天要是谁没经过我的同意敢踏入我家半步,老子就打断他的狗腿!”

  徐耀扬身子一僵,随即马上摇头道:“不可能,我们和苏家以前虽然不对付,但这段时间在港岛却还真没有过针锋相对的事情发生。”

  毕竟这种古老悠久的遗址空间,一直以来王乐还不曾遇到,更不要说进去过了。

  关于这条真龙纹身的种种神秘,一直以来王乐都没弄清楚。

野狗骨头  “王哥,现在咱们去哪儿?”22ff.com

“叫什么叫?你以为你是谁?要排队,那怪你老子去,如果你老子有本事你也就不用在这里排队了!”

按理说,送范芳芳回家的时间也不是太晚,那时十点都还不到。可偏偏,在那个不算晚的时间,在那个不算偏僻的地点,就在瘦猴送范芳芳回家的路上,四个蟊贼跳了出来,都是二十多岁的社会流氓,本来是想劫财的,但看到范芳芳后,又打起了劫色的主意。野狗骨头

  话音还未落地,黄胖子就拍着胸脯保证道:“老弟你就把心放在肚子里吧!哥哥我一定会给你个满意的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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