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_紫塞秋风_看看小说网

第33章紫塞秋风

“战吧!”

  因为这空间之大,远超自己的想象,如果不亲身进去的话,单凭破妄法眼的透视,短时间内是很难找到的。

“估计是一对小情侣,妈的,这小子到是好运!老子怎么没这种运气呢?”

紫塞秋风  “小爷可不想被人当着冤大头给宰了。”盘膝坐在草席上的王乐情不自禁的喃喃自语道。

洪武心中大震,这一式‘寸劲杀’真的太可怕了,堪称方寸间无敌!

与此同时,另外一个年轻人也咬牙转身,和这个年轻人一起杀向身后的追兵,要掩护曾文兴逃走。

  穆熙虎,穆熙永还有徐耀扬听到穆熙妍的话没有特别惊讶,因为他们都已经猜到王乐心中大概晓得真正的幕后主事者。

紫塞秋风听着船老大的话,瘦猴他们在嬉闹,而龙烈血却想到了许多:这大概是zh国人的一个特点吧,举凡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甚至大泉出处,总会有这么一些传说,这些传说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都会和龙沾上点什么关系,即使没有龙,那么也会有那么一些龙子龙孙蛟怪鳌精之类的东西出来扑腾一下。zh国人都以龙的子孙自居,这种情感,很多外国人都理解不了,这也难怪,同样是龙,在zh国,那是可以翻天覆地无所不能的圣物,象征着威严,力量,权力与不可触摸的尊严,而在国外,那只是一些长着翅膀会喷火的蜥蜴而已,白白辱没了“龙”这个字眼,它的力量与尊严,大多数情况下是用来增添传说中屠龙勇士的光辉。这是东西方不同民族之间演绎了数千年之后的文化差异。zh国人的主流思想是强调人性本善,所以中国人都是先敬神,后敬己。西方的主流思想是强调人性本恶,所以他们都是先敬己,后敬神。前者,在人们“敬己”的时候,原本那高高举起的“神性”便淹没在世俗的洪流当中,再也找不到。后者,却在汹涌的世俗之中寻找出被淹没的“神性”,然后把它高高举起。zh国的儒家和道家,一个入世,一个出世,zh国人崇拜龙,儒家于是把皇帝尊为“天子”,名日:真龙,俨然以“龙”在世间的代言人自居,用国人对龙的崇拜来巩固帝权,践踏万民。zh国人崇拜龙,于是道家把龙屈尊为小神,以显大神之位,用国人对龙的崇拜在这里巩固神权,漠视苍生。在由龙的权威所巩固的帝权与神权之间,国人却没有享受到他们所崇拜的龙的威严,力量,权力与尊严,反而,他们崇拜的东西却离他们越来越远,自汉至唐,以儒道两家之言为主体的汉族华夏文明逐渐衰落,先有五胡乱华的百年之祸,后有大唐千年未见之盛世毁于旦夕之间的乱变,这是历史为华夏子孙敲响的一记警钟――“神性”的泯灭伴随着的通常是“奴性”的产生与信仰的沦丧。至宋,靖康之变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华夏文明由盛转衰的一个转折点。至明,又有土木堡之变,宋明两朝都可以算得上是当时世界上的大帝国,可两代皆为当时的外族所灭,就连皇帝都被外族掳了去,即使放眼世界历史,这样的事也很罕见,用龙作图腾的华夏文明已经不可逆转的在走着下坡路。至清,同属于冷兵器之间的对决,起于关外白山黑水间的女真人,硬是凭借着八旗之力将无论是资源、土地、人口都是其十倍以上的一个庞大帝国征服,这说明了什么?……而在欧洲,同样经历过各种各样的战争,同样经历过外族的入侵,王朝的更替,还有那上千年中世纪的漫漫时光,也同样是在神权与及王权的双重压迫下,那些惯于先敬己,后敬神的人一样在黑暗中酝酿着启蒙运动与文艺复兴的曙光,那是一股可以将整个欧洲大6的齿轮快推动运转起来的巨大力量。

紫塞秋风“《韦陀杵》,《般若掌》,《推云手》,《劈空拳》,《无影脚》,《烈阳九枪》,《黯然刀法》......”

“啊!”

第八十一章 奖励 --(2694字)

这是一种艰难的选择,十几种秘术都很好很强大,可他只能选一种,因此不得不放弃很多强大的秘术,审视自身,从自身出,寻求最适合自己的秘术。

  此时就见王乐一边把玩着手中的白色玉简,一边若有所思的在心中想道:“按南天前辈所言,只有通过修炼出来的神识才能看到记录在这玉简里的古法炼体之术。”

  如果真给狸猫换太子掉了包,那他王乐可就真是哭都哭不出来了。

  但你丫非要放贱,拿自己的小命和眼前的这位杀星玩儿,能怪得了谁,当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轰隆!”

  “姐夫,怎么样?”

“飞刀,当达到极致的时候可以破灭一切,无坚不摧,以神驾驭飞刀,甚至可以翱翔九天上,斩灭星辰,震碎环宇,当修为足够强时,一柄飞刀便可杀灭一切敌!”

由于树干太大,树枝分岔的地方完全可以容纳一个人坐下,一点也不显得拥挤。洪武盘膝其上,一缕缕五彩的元力向着他汇聚而来,钻入了他的毛孔中,游走过肌肉,骨骼,血脉,最后被一个个微小的细胞吸收。

也许是因为那几条极品云烟或是别的什么缘故,工人们的干劲特别的高,一个小时不到,院子里已经被彻底的“扫荡”一空了,用“扫荡”这个词真的一点都不过分,此时院子里的地上,真的连针尖大的一块石头都没有了。

他脸色怪异,看了看杨宗,又看了看洪武,摇了摇头不再多说什么。

紫塞秋风  “因为这颗号称从上古时代遗留下来的神秘种子实在是太普通了,压根儿就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与众不同之处,随便都能弄到与它类似的种子。”

“好莱坞电影中几乎所有坏人失败的原因都是快要成功的时候废话太多了,给了别人反击的机会,这个毛病我是不会犯的,刚才逗你玩一下,你还当真了呢?”龙烈血笑得就像一个无害的初中生,“下辈子看电影的时候,我建议你多看一点zh国的电影,zh国的电影也许很逊。但除了你说的那些飞来飞去的功夫以外,最主要的,那就是在危急的时候总有大侠出现,人生总有意外嘛,要是你多看几部zh国电影,你也就明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啦!”

且,收费标准还不低,一个重力室一个小时的使用权就要2oo华夏币!紫塞秋风

陡然,少年自灌木丛中暴起,扑向不远处的一头青色蛮牛。

紫塞秋风  隐身的王乐站在炉子前喃喃自语完后,没有逗留就离开了垃圾处理厂。

毕竟在安阳区待的久了,总归是有感情的,无论洪武怎么说林中平都坚持还是要住在安阳区,不过好在安阳区也有一些不错的住宅小区可供挑选。

“你......”闫正雄气结,刚想要开口,却迎来一只铁拳,正正的打在他的下巴上,鲜血飘飞。

  此时王乐通过刚才的聊天,就已经知道眼前这两只吸血鬼是价值十个战功积分的公爵吸血鬼。

第二十四章 回家 --(3010字)

《混沌炼体术》实在太深奥晦涩了,长达数万字,洪武一个字一个字的去记忆,差点心力憔悴而亡,至于其中所谓的什么第一卷,第二卷,什么洗髓伐脉之类的东西他更是听得云里雾里,难以明了。

如今,他近身战有强横的体魄,有八极拳,九宫步,远攻有绝命飞刀,一近一远,都可顾及,再也没有了弱点,战力提升了何止一个档次。

  自从将洪家的孙子汤姆等人扔到焚化炉处理后,王乐已经习惯用此种方法销尸灭迹。

很快的,三人冲进了院子里。

“记了个大过?”龙悍的眉头皱了起来,作为一个在某些方面很传统的人,听到自己的儿子一进学校就被记了大过,从一个父亲的角度出,龙悍自然高兴不起来。

  王乐也没有送黄胖子和郑歌的意思,等二人离开后,王乐就盘坐在草席上,同时不忘从自己的法眼空间里重新取出记录古法炼体之数的白色玉简。

  王乐深深看了眼黄胖子和郑歌,狡猾的说道:“相信二位哥哥不会让小弟在接下来的这场交易当中吃亏。”

紫塞秋风“去,少在我面前装,就你这身板儿,我再打上十拳都没事。”许方长的瘦瘦高高的,算不上帅气,但也比较清秀,他看了林雪一眼,低声道:“洪武,我听说闫旭想要对付你,你要小心一点。”

“多谢小兄弟关心,我们这就准备离开了”那为的八阶武者叹道,“我们这才刚来就死了一个人,还不如就在外围猎杀七八级的兽兵,虽然也有危险,可比起这里来好多了。”紫塞秋风

“不知道!”紫塞秋风

“噗噗......”

“我是她亲戚!”龙烈血平静的回答到。

“那样的笔全班只有一只,是派克,我老爸从外地带来的!”

“怎么样,想不想成为核心学员?”叶鸣之问道。

  此时王乐呵呵笑着又说道:“小弟能得到一件从上古时代遗留下来的东西,不管它有用没用,也算是一种缘分嘛。”

  “额!”黄胖子瞬间就无言以对,因为他打死也不敢去怀疑德高望重的吴南天。

在此刻范芳芳的眼中,瘦猴的形象已经彻底的颠覆了,面前这个人还是那个整天嬉皮笑脸,没个正经,可以被自己随便欺负的瘦猴吗?

洪武心中默默的算计了一番,当先往前走去。

《地球历史》上记载了大灾难前后的种种大事件,魔兽事件就是其中影响最大的事件之一。

李景山是谁?那可是李家家主,可杨宗一样敢说照杀不误,相比起来,杀他这个不过是李家一个旁支祖老的老头子对杨宗来说和碾死一只老鼠没什么两样。

眼镜烧烤店在离绿湖边不远的一个地方。那里是一处弯弯的斜坡,坡度有点陡,雨后还有些滑。那里还有一条小巷,小巷小得只能让人和自行车通过,小巷的墙角处,有绿绿的一层苔藓。那里还靠着一栋七层的居民楼,那栋居民楼一看就知道有些年代了,居民楼底下的院子里散乱的停了几辆自行车,除了自行车以外,那院子里还种了一些花草,不多,有那么一两株叫不出名字的东西从墙头处歪歪扭扭的往小区外面伸了出来,像出墙的红杏,但没红杏漂亮,也不会让人有那么多遐想。居民楼的外墙面是用瓜子石磨出来的,这种做法,在二十年前很流行,但现在看起来却显得很土,在那些磨出来的瓜子石中间,小区窗口阳台处那密密实实的防盗窗把这里的每一户人家都紧紧的裹了起来,那样子,几乎连胖一点的蚊子都飞不进去,更加让人不可思议的是那些防盗窗设计得各有千秋,几乎没有两扇是一样的,有的防盗窗里面还装上了铁皮,裸露在防盗窗外面的铁皮就如同在河里捞出来的一样,锈迹斑斑,让人几乎怀疑那是古董。

紫塞秋风从龙烈血有记忆以来,甚至刚开始会走路,龙捍便开始有计划的训练起他来。至于母亲的印象,在龙烈血脑里,那只是淡淡的一点在黑夜的天空里漂浮的萤光,龙烈血也曾看过母亲的照片,那是她和龙捍回到小沟村后去乡上领结婚证时照的,照片上的母亲,梳着一条长长的辫子,笑得很幸福,穿着一件印花的衬衣,因为相片是黑白的,等到龙烈血能够分辨这幅照片的意义的时候,龙烈血已分不清照片上的母亲,当时穿的那件花衬衣上花的颜色,每次在想到母亲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龙烈血就会想到蒲公英,想到那随着风到处飘荡的蒲公英。在龙烈血小的时候,他就不止一次,追逐着被风吹走的蒲公英,一个人在山里跑,淌过小溪,越过草地,穿过灌木从,爬上石头,冲下山坡……一直跑到他而最后的结果,都是蒲公英消逝在风中,而一个小孩,躺在地上,满身伤痕,筋疲力尽,想着母亲的的衬衣上蒲公英的花纹。而在照片上的龙捍,穿了一件绿色的军衣,没有领花,没有肩章,只是很普通很普通的一件,在那个时代,十个男人,有七个都穿那种绿衣服,但就是一件普通的衣服,穿在龙捍身上,却显出一股英武的气势。

  随即就见黄胖子撇了撇嘴,道:“难怪联盟长老会舍得将这神秘种子给送出来,原来是屁用都没有。”

  当然了,这也是因为深入到吸血鬼控制地域深处,才有这么多出入频繁的吸血鬼提供给王乐猎杀。紫塞秋风

“那他们为什么还要带热武器?”洪武疑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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